今接到夥伴轉寄一封信該內容請詳閱:
現在著作權法發燒,據說熊海靈姐妹被求償19億
請務必養成轉寄時~將原來的寄件人資料刪除
我若寄一些 e-mail 給你,如果你要轉寄,請將原來的寄件人刪除。
在轉寄文章前請小心(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)
因為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了。
現在網路有人故意散佈,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: 若文章再寄給他,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 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 ,或依法提起告訴藉此牟利。
提醒您一個案例: 建國中學李老師就是受害者, 7/8要出庭受審!
所以如果要轉寄我 e-mail 給你的資料
請您切記轉寄前,一定要把我的名字 (From:來源寄件者 ) 刪除(清乾淨)後並以「密件副本」的方式發送出去。
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。 記得告知你的友人
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 後,再發送出去囉!非常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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